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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6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 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南京市教育局组织相关考核并经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小组审核通过,决定批准周 娟等319位同志为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缪涵蕊等35位同志为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 希望获得资格证书的同志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积极投身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市教育局 第 页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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