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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运动员报考高校新办法出台 详解加分新规定
发表时间:2006-03-10 点击次数

  日前,在教育部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出台的《2006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出台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对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现役和退役运动员报考高校作出了相关新规定。其中,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获得者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可增加20分,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获得者的文化考试成绩可增加30分,运动健将获得者可增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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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记者分别咨询了省教育厅及高校的相关负责人。据了解,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最多增加20分。

  另外,对于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采用文化考试与体育专项考试结合的办法。招生对象主要为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且考生必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或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22岁,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其中,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据悉,今年全国共有235所高校可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包括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等20多个。其中,我省实行单招的高校仅有两所,分别是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和河北体院。(记者耿辉)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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